期货仓单是一种仓储凭证,代表了指定期货合约标的物的合约持有人在仓储机构或交易所交割库里存储的标的物的产权。交割仓单是期货交割的必要条件,也是期货市场平仓了结的重要方式之一。
交期货仓单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仓单种类
交期货仓单必须是标准仓单,即由交易所认可的、符合交易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规格的仓单。
二、仓单内容
仓单上必须载明以下内容:
三、仓单真实性
仓单必须真实反映仓储标的物的入库情况和仓储机构的保管状态。不得伪造、变造或涂改仓单。
四、仓单有效期
仓单的有效期与期货合约的交割期限一致。超过有效期的仓单,将失效,无法用于交割。
五、仓单交割
仓单持有人在交割期限内,可以向仓储机构凭仓单提货或转让仓单。仓储机构按照仓单载明的数量和质量交割标的物。
六、仓单的转让
仓单持有人可以将仓单转让给其他交易参与者。仓单转让可以通过背书或交易所的电子交割系统进行。
七、交割仓单的质量要求
交期货仓单的标的物质量必须符合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仓储机构在入库时,应按照期货合约的质量标准严格验收,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标的物予以拒收。
八、仓单保管
仓单持有人应妥善保管仓单,防止仓单丢失或被盗。仓单丢失或被盗,将可能影响仓单持有人对标的物的权利。
九、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