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期货交易规则(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规则)
一、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的指数期货合约,主要有:沪深300指数期货、上证50指数期货、中证500指数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10年期国债期货、2年期国债期货、3年期国债期货。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标的物为沪深300指数,投资者可以选择看涨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物,通过买入/卖出与标的指数相关的指数,就能够规避股市行情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将上证指数期货合约标的物命名为300只股票,投资者可以将300只股票编号视为300只股票,在此基础上对股指期货的合约进行参考,通过历史数据进行,进行,就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上证50指数期货合约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以2005年12月31日为标的物,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该合约的交易标的是300只股票,交易代码为IF,交易代码为IF,最小变动价位为0.02点,交易保证金比例是10%。